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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大力查办社会管理领域渎职侵权案件
来源:检察日报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9日作者:

  “44个渎职侵权罪名涉及到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反渎职侵权部门将加大查办社会管理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在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中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下发后,渎职侵权检察厅在深入学习、全面领会《意见》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如何切实把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贯穿、落实到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将继续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国土资源领域腐败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四黑四害”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严厉查办食品药品领域渎职犯罪,集中力量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在加大查办社会管理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的同时,反渎职侵权部门将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促进发展的关系,科学区分改革探索与违法犯罪、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限,坚持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按照《意见》要求,反渎职侵权部门还将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在延伸工作触角中拓展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方法,把开展预防工作情况作为反渎职侵权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方面,结合查办案件积极开展个案预防,配合预防部门开展类案预防和专项预防,通过个案剖析,发现社会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制度和法律的意见、建议。 “通过举办主题宣传周、开展专题巡展活动,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微博等传统和新兴媒体,积极开展反渎职侵权宣传工作。”

  这位负责人表示,反渎职侵权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制制度建设,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经常性工作。一是完善专项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新农村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涉法涉诉等领域、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加强“阳光检务”信息平台建设,畅通和拓宽群众检举、揭发、控告、申诉等诉求表达渠道,对于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广泛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主动听取群众呼声,时刻关注舆论动态,依法妥善处理合理诉求,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做好解释和引导舆论的工作。三是完善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对涉渎舆情经常性监控、分析和报告,加强对办案社会、安全、廉政风险的分析研判,科学制定处置预案,及时主动做好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四是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联系机制。查办重大、复杂、疑难和典型案件,出台重要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大事项,及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注重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切。五是完善内外协调配合机制。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机关和各内设机构的协调配合,建立定期沟通、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工作协作等制度。

  “反渎职侵权部门将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有计划地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干警的反渎职侵权侦查能力,开展调查研究和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社会、安全、廉政风险预警、研判、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反渎职侵权队伍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培养专门人才。”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表示。